11月30日起,我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一直是颇受民众诟病的“顽疾”。所谓医用耗材加成,是指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耗材,医疗机构在进价基础上加一定比例收取。医用耗材加成能够增加医疗机构的收入,但也产生和助推“医用耗材腐败”,造成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医用耗材等问题。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由于医用耗材不再给医疗机构和医生带来额外利益,也让利用医用耗材搞腐败失去了驱动力,能有效遏制“医用耗材腐败”。对患者而言,在医用耗材上的直接花费将会减少,同时也能避免过度使用医用耗材问题的发生。
此次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及“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开展。具体来讲,就是“一取消、二调整、三确保、四实现”。
“一取消”——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3%、5%、8%的加价政策,以实际购进的医用耗材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调整”——按照相关性原则,一是调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受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影响较大、价格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是调减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
“三确保”——一是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二是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三是确保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
“四实现”——一是实现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二是实现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降低运行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分级诊疗;三是实现进一步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实现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回归价值本源,为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奠定基础的工作目标。
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531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11%,调价项目平均调整幅度3.5%,其中,医技诊疗类检验类71项,平均调价减幅5%;临床诊疗类454项,平均调价增幅13.3%;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6项,平均调价增幅6%,通过对样本医院耗材加成合理收入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对比测算,平均补偿水平为90%,提价增加总额小于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节省用量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总额。
本次调价的项目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99%都是医保支付项目,且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患者个人承担部分较少。因此,公立医疗机构可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老百姓整体负担不会增加。(医保局 曹露 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