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有效控制纸质票据管理使用风险,我县切实推进财政纸质票据核销。
在具体工作中,将采取系统核销和手工登记台账核销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通过实际填报的纸质票据核销情况表,结合实际库存及使用情况,有序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同时,严禁已经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的单位并行使用纸质票据。(房县财政局 赵育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