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六)、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七)、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八)、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九)、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十)、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房县军店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独立核算的机构数是1个,与去年机构数相同。在职职工25人,退休9人,遗属补助4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部门预算收入218.18万元年与上年205.86万元对比,增加了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一、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18万元。
二、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18万元,主要包括1、基本支出181.95万元;2、项目支出36.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18.18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21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5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36.23万元,占总支出的16%,与上年205.86万元对比,增加了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万元,基本工资51.22万元,津贴补贴34.8万元,奖金24.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4万元,住房公积金10.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95万元。
项目支出36.2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军店镇财政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切实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房县2022年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测算,厉行节约,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军店镇财政所2022年无此项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军店镇财政所2022年无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所采购一台计算机及一台打印机项目,预算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军店镇财政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18.18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房县军店镇财政所人员经费到位后按要求兑现 ,目标军店镇财政所以钱养事经费到位后按要求及时兑付。年度整体目标以上两项资金到位后按要求审批后立即兑现。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6.2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该项资金到位后按要求兑现。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财政法制宣传、农村财政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购买代理记账(委托中介机构对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小微企业进行代理记账服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表
三、 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