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828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17:01:07
发布机构
房县乡村振兴局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

(二)负责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指导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统筹、协调小额信贷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负责已脱贫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指导县直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抓好督查督导、统筹调度、信息收集工作。

(五)负责区域协作、定点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六)负责联络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七)承担乡村振兴指挥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计划财务股)。(二)巩固扶贫成果股。(三)防止返贫监测股。(四)社会帮扶股。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决算收入为430万元,比上年361.7万元相比,增加68.3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支付奖励性工资没有支付当年支出。本年支出411.5万元,与上年支出416.5万元相比,减少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办公经费开支。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430万元,本年支出411.5万元。减少18.5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奖励性工资没有支付。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决算收入为430万元,,比上年361.7万元相比,增加68.3万元,18.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支付奖励性工资没有支付当年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7.3万元,占总收入1.6%。社保保障和就业收入27.6万元,占总收入6%。卫生健康收入21.4万元,占总收入5%。农林水收入355.4万元,占总收入83.4%,住房保障18.3万元,占总收入4%。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决算支出为411.5万元,与上年支出416.5万元相比,减少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办公经费开支。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万元,占总支出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万元,占总支出5.5%,卫生健康支出19.3万元,占总支出4.6%,农林水支出34.6万元,占总支出84.3%,住房保障支出16.4万元,占总支出4%。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430万元,与比上年361.7万元相比,增加68.3万元,增长18.8%,财政拨款支出411.5万元,与上一年支出416.5万元相比,减少了5万元,下降了1%,。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4.9万元,与上年46.4万元相比,增加18.5万元,上涨39%,主要原因是:年终奖励性工资存在跨年度支付,待检查验收后才能支付出去,所以本年度未能及时支付。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5218.10元。与上年支出416.5万元相比,减少5万元,下降1%。主要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50元,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27206.33元,卫生健康支出193246.45元,,农林水支出3464273.13元,住房保障支出164442.19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5.5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88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公务接 

待费0.3万元,完成预算的5 %。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均为超出预算,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4.8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0.3万元,占6 %。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组 

团0次,共0人次出国(境),人均0万元。 单位无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0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4.57万元。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共有2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7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4.9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6 %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21年,本级公务接待5批次 

35人次,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支出0.3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 0.6万元相比,减少0.3万,减少50%。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5万元,比年初38万元,减少4.25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属于应急保障用车 2辆。

六.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项目一个;扶贫事业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支出95万元,实际支出87.69万元,支出占预算9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保障动态监测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人口就业;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农村改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等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上级安排各项任务。在推进项目工作                                            时,本单位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范进行,认真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培训,同时与对口股室及时沟通学习,积极推进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等工作,如实填报,按时上报数据。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及时报送、及时公开。在以后的工作中,本单位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决算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制度。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预、决算,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推进资金使用情况网上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财政法制宣传、农村财政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购买代理记账(委托中介机构对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小微企业进行代理记账服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附件:房县乡村振兴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