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湖北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简称“野保局”)是县政府直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
集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为一体,负责保护区内资源林政、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保护区内的治安秩序。具体为: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制度;编制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依法开展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三是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建档、环境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繁育科学研究及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及其栖息环境,维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四是组织开展营造林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改善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五是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组织开展森林旅游、自然考察、推进自然保护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六是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如环保督察、森林督查、绿盾行动、外来入侵生物普查、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计财科、规划发展科、资源林政科,下设3个管理站、2个检查站、1个科研所。野保局有全额事业编制30名;领导职数:局长、书记各1名(副县级),副局长(正科)3名,总工程师(正科)1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10名。
实有在职人员20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9人(正科6人、副科5人、专业技术6人,中级工2人),以钱养事人员1人(非财政供养)。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42.03万元,上年度决算收入299.32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4%,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35.08万元,上年支出347.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性支出。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34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0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3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9%,项目支出2.7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2.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财政拨款支出335.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
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3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3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5万元,占总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5万元,占总支出的7.7%;卫生健康支出12.92万元,占总支出的3.9%;农林水支出269.12万元,占总支出的80%,住房保障支出15.54万元,占总支出的4.6%,扶贫支出2.76万元,占总支出的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51.8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有人员调入。三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3.17万元,支出决算为2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1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30.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完成预算的34.3%;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完成预算的27.5 %。原因是单位公务活动支出压缩,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3.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占53.5%;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占46.5 %。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组
团0次,共0人次出国(境),人均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支出0万元。单位无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2.06万元。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共有1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2.34万元减少0.28万元。
3、公务接待费1.79万元。2021年,本级公务接待35批298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支出1.79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 2.94万元相比,减少1.15万,同比减少39%。公务接待费减少1.15万元。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89859万元,比上年度支出41.13万元增加9.559859万元,增加2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添置了部分办公设备,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六.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8.06万元,一是“以钱养事”人员工资财政拨款部分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8%;二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部额的62%。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效果较好。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因为项目预算为“以钱养事”人员工资支出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所以我局2021年度未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房县野保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8.06万元,执行数为5.82万元,完成预算7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了“以钱养事”人员基本工资支出,2021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能按时、足额发放“以钱养事”人员工资,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满意度等几方面指标较好;保障了乡村振兴工作队正常运转;二是提高保护区生态环境,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乡村振兴工作队因吃住在村,所以报账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驻村工作队及时回局报销相关费用。具体项目支出为:一是以钱养事人员工资,二是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结构单一,因此未填报《2021年度XX项目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强对以钱养事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以钱养事人员工资项目考核以钱养事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加强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支出管理,以项目支出考核支出绩效,节约支出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拟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项目管理中,以钱养事人员工资项目考核以钱养事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加强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支出管理,以项目支出考核支出绩效,节约支出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年初加强项目规划、纯净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通过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预算安排及支出的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主要是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