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索引号
01145506X/2022-7502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15:55:00
发布机构
房县政府网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白鹤镇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编制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镇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本镇的教育经费,负责落实中央、省对教育投入政策,加强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监管,落实以县管理体制,依法依规编制教育部门预算草案;监督监测全镇教育经费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国内外对我镇教育捐赠援助和投资。

4、检查实施全镇初中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育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指导初中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5、规划指导各学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职改部门作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统筹管理各类教育的继续教育。

7、管理全镇教育统计工作,管好各学校人事和档案;指导学校搞好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8、指导、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房县白鹤镇中心学校包含12所学校,九年一贯制1所,初级中学1所,中心幼儿园1所,完小4所,教学点5所,由房县教育局举办。学校设有教导处、德育处、安全办、财务、后勤等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973.3万元,较去年减少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二、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收入合计29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0.6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3.85%,较去年减少4.15%;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

三、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支出合计29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0.6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1.5%;项目支出252.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5%。较去年减少13.14%,原因是本年新建石堰河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项目款减少。

四、2021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790.69万元,较上年减少4.1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5%。支出总额较去年减少4.1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311.1万元,占总支出的77.73%;商品和服务支出313.34万元,占总支出的10.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项目建设支出252.66万元,占总支出的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2311.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31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93.6万元,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项目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5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白鹤镇中心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接待次数为52次、人数为458人次),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无此内容。

八、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房屋全部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开展运行,无租赁、外借等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 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附件:房县白鹤乡中心学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