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01145506X/2022-7589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09:16:19
发布机构
房县政府网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塔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房县教育局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红塔镇教育教学实施,并监督执行。

2、编制红塔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红塔镇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红塔镇中小学校的教育经费,加强对红塔镇中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监管,监督监测红塔镇中小学预算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

4、检查实施红塔镇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标准、教育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

5、规划指导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6、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各类教育的继续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红塔镇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

8、管理红塔镇教育统计工作,管好教育系统人事和档案;指导学校搞好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9、负责红塔镇中小学的设置、申报和管理工作。

10、指导、协调红塔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红塔中心学校含1所初级中学(红塔镇七河中学),1所中心幼儿园(红塔镇中心幼儿园),7所完全小学(五龙小学、谢湾小学、付畈小学、塘溪小学、党湾小学、南潭小学、廖河小学),4个教学点(古桥小学、邓营小学、朱湾小学、马栏小学),1个村级幼儿园(油坪村级幼儿园)。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175.9万元,和去年持平;本年支出合计4175.9万元。本年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二、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收入合计41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5.9万元,和去年持平。

三、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支出合计41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5.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四、2021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175.9万元,和去年持平。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和去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993.09万元,占总支出的71.68%;商品和服务支出860.93万元,占总支出的20.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95万元,占总支出的7.66%;资本性支出及其他支出1.93万元,占总支出的0.04%;项目建设支出687.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01%。由于今年增加学生资助导致本年支出比率有较大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75.9万元,支出决算为41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299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860.93万元,支出决算为86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3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红塔中心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和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故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1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红塔镇中心学校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21年,红塔镇中小学校公务接待共计35批次,312人次。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和去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准确核算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红塔镇中心学校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降低 7.69%。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塔镇中小学土地653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原值1509.6万元; 其他固定资产3414.89万元。

各中小学房屋全部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开展运行,无租赁、外借等情况。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红塔中心学校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417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标,营养补助采购、发放合规,食品质量检验合格管理制度健全,专项资金执行到位率100%,信息及时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各类材料按时上报,档案管理较规范。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安排的合理性看项目规划预算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教育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教育实情。与教育局的建设总体规划高度一致。教育基础项目建设的可行研究、规划设计征求了相关镇党委政府意见,符合广大群众的愿望。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度红塔镇中小学整体支出项目中的基本支出预算规划符合国家教育发展方针,年度目标设定与房县“十三五”规划相统一,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绩效目标设置清晰、可量化,整体规划设计和经费预算编制基本合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75.90万元,执行数为417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红塔镇中心学校相关制度的管理比较健全,有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学校财务收支公开公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教学创新奖励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收费管理制度等20多种制度。

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性,红塔镇中心学校2021年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部分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三公经费支出手续有待完善,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除部分发票抬头不合规外其余基本合规。

三是资产管理情况:红塔镇中心学校沿用上级资产管理办,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专题开展发展教育月活动,对224名老师开展警示教育,224人参加与“楚韵清风”线上党规法纪知识测试,在2021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评中得95.38分。

五是平安校园创建有成效,疫情防控扎实有效。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向学生和家长上好防溺水、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精心组织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周、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教育周、消防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活动,开展了防溺水等系列教育活动和每月一次的应急演练,提高了师生避险逃生自救能力,红塔镇各中小学学校全部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并且都与红塔镇派出所联网,实现视频监控学校全覆盖。疫情常态化管理红塔镇各级各中小学都实现了校园封闭管理,封闭化管理率100%,2021年春红塔镇七河中学安装了体温检测系统,“八件套”配备率100%。

六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三名工程”,推荐评选出56名县级骨干教师、评选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共65人。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政府采购未严格编制预决算,发现有学校购买相关政府采购项目、购买通用设备等,但通过提供的预决算明细中未编制政府采购的相关数据。

二是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有部分学校资产未提供资产盘点表,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台账入账晚。

三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公务接待未按要求附接待清单,公务接待无接待函件和文件的,除工作或活动方案外,建议增加电话记录作为佐证资料。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财务人员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提高素质,教育项目收支财务要与法律法规要求相统一,做到严谨、科学、规范,确保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到手续完备。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完善政府采购内容;

二是加强学校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强化培训,加强指导;

三是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督导检查,强化培训,加强指导;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已应用情况。一是将自评结果同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精准性,强化预算执行。二是加强规范财务管理,尤其要巩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制度,继续完善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 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附件:房县红塔镇中心学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