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1145506X/2023-2512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20:21:27
发布机构
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文号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参公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

(三)制定并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

(四)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运营和发放,指导检查全县乡镇(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办公室、基金财务股、档案管理股、待遇发放稽查股4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033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0.51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0275万元。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033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60.51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1027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335.51万元,与2022年财政收入预算对比,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10275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35.51万元,与2022年预算拨款支出对比,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支出10275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6.48万元:基本工资 16.85万元,津贴补贴13.97万元,奖金9.37万元,奖励性补贴补助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3万元,住房公积金3.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万元,其中工会经费0.62万元,其他交通费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

项目支出1027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切实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房县2023年单位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测算,厉行节约,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出国出境为零;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零;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275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 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其中:转移支付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27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财政法制宣传、农村财政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购买代理记账(委托中介机构对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小微企业进行代理记账服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