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正文部分)
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主要职责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 史料和遗物;负责革命烈士的褒扬工作;负责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负责建立完善烈士档案;负责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负责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负责园区内卫生、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原属于房县民政局二级单位,2019年9月转隶到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单位。房县烈士陵园设定为正股级单位,核定编制4人,实有在编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2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为87.23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为53.95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33.28万元.增加原因: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本单位预算收入87.23万元,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预算总支出8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3万元,占总支出的45%;项目支出48万元,占总支出55%.
基本支出39.23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8.9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交费4.13万元,住房公积金2.37万元;项目支出中烈士陵园管理及维修经费20万元,清明、“9.30”纪念烈士活动经费5万元,优抚事业费2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为87.23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为53.95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33.28万元,增加原因:预算收入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资产总计1330.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71.92万元,占资产总额96%。其中烈士陈列馆1410.20㎡,价值477.18万元;其他烈士纪念设施价值653.37万元,烈士陵园场区围墙及附属建筑,价值131.02万元;其他办公设备价值10.35万元。2023年预计减少46.63万元。减少原因:固定资产折旧。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烈士陵园管理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2个,其中,本级项目3个,主要是清明、9.30日纪念烈士活动和烈士陵园管理维护以及烈士陵园优抚事业费, 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8万元,绩效目标为: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好红色资源,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宣传教育功能,传承好红色基因。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单位公开)
附件:副本附件2:2023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表样(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