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房县民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
3、拟定社会救助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贯彻和制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房县民政局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规划财务股。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房县民政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0569.52万元。本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20569.52万元。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房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0569.52万元,比上年721.07万元增加19848.45万元;支出预算20569.52万元,比上年721.07万元增加19848.4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2023年预算批复增加一般性准已支付资金(养老服务基建投资预算1610万元、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预算资金11900万元、五保兜底保障资金2016万元、省部级劳模补助1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36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房县民政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0569.52万元。比上年721.07万元增加19848.48万元。原因为2023年预算批复增加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房县民政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为20569.52万元,比上年721.07万元增加19848.48万元。原因为2023年预算批复增加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
房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54.52万元,比上年721.07万元增加87.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54.52万元,比上年721.07万元增加87.8%。增加原因为2023年预算批复增加了特定目标类支出597万元,主要项目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房县民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数为9.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为5.2万元,公车购置费用预算数为0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元。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支出预算数下降2.3%,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8%,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下降1.58%。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51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22万元。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70.64万元,公用经费44.57万元。
人员经费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总支出预算为470.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1.79万元,津贴补贴61.70万元,奖金58.71万元,绩效工资42.21万元,养老保险缴费41.70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1.75万元,住房公积金30.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59万元。
公用经费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总支出预算为44.57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1.0万元,会议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9.3万元、工会经费5.1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6万元。
本年度人员经费470.64万元,比上年度704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预算批复数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房县民政局固定资产原值1184万元,其中房屋12707.10平方米,价值1077万元;单位车辆保有量6辆,价值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业务用车4辆。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本级项目6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839.30万元以及转移性支付项目5个资金19215万元,总财政拨款20054.3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整体目标是:1、完善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2、加强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3、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推进社会事务专项管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5、提高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见附表:1)
二、收入总体表
(见附表:2)
三、支出总体表
(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见附表:8)
九、项目支出表
(见附表:9)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见附表:10-1)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见附表: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