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湖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湖北省政府4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宗地面积 (M2) | 规划用途 | 出让起 止年限 | 规划性控制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房土储[2019] 26号A片 | 房县城关镇小西关、泉水社区 | 可用地面积5443.05㎡ | 商服用地(09) | 签订出让意向书 之日起至2059年 12月30日止 | ≤2.0 | ≤40% | ≥20%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凡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在中国失信执行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房县、诚信黑榜公示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用地报名申请与登记
1、自2024年3月8日至4月6日止,申请人持意向申请书,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单位委托他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到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用地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2、该宗地地块形状狭窄,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需与房县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土储〔2019〕26号宗地使用权合并开发建设,申请人需持与该公司联合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申请竞买。
四、确定供地方式
1、在公告时间内,若该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2、在公告时间内,若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协议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查询网址
本公告和本次协议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房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gxian.gov.cn/xxgk/fdzdgknr/ggzypz/zdcq/)。
六、联系方式
出让人: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118号
联系人:袁双成杜丽
联系电话:0719-3247153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