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号道路运输业务行政许可审定意见通知书
各相关申请人:
你于近期提出道路运输业务许可新增(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相关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25年交通运输业务行政许可审定公示(第1批),并予以公示。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现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4日
2025年交通运输业务行政许可审定公示(第1批)
序号 | 申请项目 | 申请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综合审查及征求意见情况 |
1 | 客运班线经营主体变更 |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房县客运公司 | 申请变更经营主体为湖北畅利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同意 |
2 | 客运班线经营主体变更 |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房县客运公司 | 申请变更经营主体为湖北畅利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同意 |
3 | 客运班线延续许可 | 湖北畅利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申请延续许可至2025年7月31日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