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zfxxgk-2019-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29日 16:55:00
发布机构
文号

刘俊、蔡建宇、袁超、朱国胜、任传华、苏宗春、邢伟学、邢敦山、谢雄见、王睿、唐家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破损修复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解决人民群众行路难是交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湖北省“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通村公路破损率达到40%以上的,纳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范围,全县2年内逐步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也做了相应调整,路面4.5米/公里补助32万元提档升级(路基、路面、边沟、涵洞共计50万元/公里)。

  房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