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房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大力支持房县民办幼儿教育,提供一个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收悉。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完善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了管理部门,教育局成立了职成幼办公室,加强对全县幼儿园的管理。二是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家讲座、培训、观摩、入园指导等,使全县幼儿园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健全了幼儿园年检、评估定级、督导检查、“双随机、一检查”制度,规范了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四是印发了房教字【2016】47号文件,对实验小学、东城小学从2016年秋季停办学前班,今后将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办学,逐渐取缔城区学前班。
二、部门联动,完善监管体系
成立了《房县开展清理整顿民办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房治办【2018】01号文件,由教育局牵头开展民办教育(含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对民办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严肃查处民办教育机构违规违法办学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确保全县幼儿及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政策,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政策,引导民办园和谐、积极竞争,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民办形式为辅、多种形式并存的办园格局。为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教育局积极争取,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但由于县财力有限,暂时未能落实。但教育局将会合规合理的使用好省级有限的资金,为普惠性民办园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教育发展献计献策。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