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zfxxgk-2019-000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2日 15:04:00
发布机构
文号

刘太兵、盛毅、郭俊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深度贫困乡镇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收到你们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就提出的“加大深度贫困乡镇的扶持力度”问题进行了研究,拟订了支持深度贫困乡镇(村)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支持深度贫困乡镇(村)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办发20187号),明确了支持深度贫困乡镇(村)脱贫攻坚九条意见。

一是加强深度贫困乡镇(村)脱贫攻坚力量。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县委副书记实行双挂点制,分别联系一个深度贫困乡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和县委常委分别联系1个深度贫困村;每个深度贫困村安排一支由科级干部任队长的脱贫攻坚突击队

加大深度贫困乡镇(村)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为每个深度贫困乡镇每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每个深度贫困村每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

加大深度贫困乡镇(村)扶贫贷款投放力度。深度贫困乡镇贷款总规模可放宽至1000万元;产业大户、合作组织的贷款额度放宽至40万元;龙头企业的贷款额度放宽至80万元。在深度贫困村发展有带动能力的市场主体或者实体企业贷款额度放宽至100万元。

提高深度贫困乡镇(村)的危房改造力度。深度贫困乡镇(村)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应改尽改优先认定危改对象、优先进行房屋评定、优先实施危改、优先兑现补助。

组织县内亿元企业与深度贫困乡镇(村)对接帮扶。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有1家亿元企业帮扶。结合三乡工程,加大对种植养殖产业、中药材片区合作社、市场主体的奖补力度,确保深度贫困村每村有2个以上稳定收入来源的优势产业。

推动生态扶贫项目向深度贫困乡镇(村)倾斜。优先安排退耕还林、精准灭荒、生态护林员和特色林产业等生态扶贫项目。深度贫困村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畴;天然林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

全面提升改善深度贫困乡镇(村)两基建设。统筹整涉农资金,每年用于支持每个深度贫困乡镇的整合资金不少于500万、每个深度贫困村不少于200万。

实施深度贫困乡镇(村)通讯宽带网络全覆盖。铁塔公司在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每新建一个铁塔,县政府奖励1万元;通讯企业每加挂一套信号源设备,县政府奖励2万元,到2018年,实现深度贫困乡镇(村)所有20户以上的自然村落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无线通讯、宽带网络信号全覆盖。

实现深度贫困乡镇(村)电商全覆盖。确保在2018年底,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实现电商全覆盖。深度贫困村每发展一个经营业绩良好的电商服务平台,奖励发展基金1万元。

  

  

20188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