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0-0929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17:02:00
发布机构
房县财政局
文号
房财函〔2020〕39号


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刘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锁定精准扶贫债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三率一度”脱贫标准,脱贫攻坚赢得了总体向好的决定胜势,困扰全县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关于锁定精准扶贫债务问题,需要由县委、县政府作出决策,统一口径、严格标准,组织专班、专项审计,以便摸清底数,锁定债务,多措并举,逐年化解。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工作。

此复。

房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