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0-093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17:16:04
发布机构
房县住建局
文号
房住建函〔2020〕38号

房住建函〔202038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樊恭应、罗志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更新改造城区重点路段人行道板的建议已收悉。现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重视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人口快速增长,吉甫路人行道已难以承载当前城市发展环境。为此,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启动了城市人行道及游步道提档升级工程,并通过采取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对西河拱桥至半岛湾大桥实施了提标示范项目,将原铺设的人行道预制砖,全面升级为青石板材预制砖,并通过铺设水泥透水砖,增设了沿河游步道,有效提升了人行道和游步道的耐用性、美观性和透水性,已先期铺设完成1000米。同时累计修复城市破损路面和人行道770㎡、河道栏杆和路沿石277m,群众出行、出游环境得到大幅提升。

再次感谢你们对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恳请一如既往的予以指导和帮助!

联系电话:322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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