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zfxxgk-2019-000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2日 16:24:00
发布机构
文号

 张丽代表:

您提出的第46号《关于将大木工业园纳入县级工业园建设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县级工业园需同时符合四个规划,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县城市总体规划、房县城镇体系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合规后,才能纳入县级工业园范畴。当前,全县确定了“一区四园”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格局,限于条件其他工业园暂未纳入。从目前情况来看,建议由当地政府作为管理实施主体,按照乡镇工业小区或产业区组织实施建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力给予帮助和指导。

非常感谢您对工业园区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房县工业快速发展。

特此回复。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