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1-3340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09日 08:50:00
发布机构
房县政府网
文号
房公函〔2021〕5号


柯昌生、刘倩二位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诗经大道沿线停车秩序的建议》,我局收悉后,立即召开分办会议,安排交警大队成立专班负责办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诗经大道沿线停车秩序,优化诗经大道交通环境,今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和城管执法部门,协同作战,联合行动,采取守点管控和巡逻管控执法点,实行错时上路,延时执勤,严禁车辆乱停行为,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电子抓拍,实现了“无缝”管控,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以来,根据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公安部惠民便企政策要求,我局交警大队对违停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同时根据全国公安机关非现场执法整改工作部署,所有电子抓拍设备均停止使用,受警力不足等原因影响,城区违停行为有所反弹。今年9月,我局交警大队已会同城管执法、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城区道路进行了实地踏勘,将尽快制定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确保达到既方便群众停车又确保道路通畅的效果。

最后,对你们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公安工作,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不足,及时提出批评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诚恳改正,同时,希望你们继续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与我们携手努力,为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房县公安局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