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1-3357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11:38:50
发布机构
房县政府网
文号

关于对县人大十八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杨广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申请十堰市水资源配置工程解决大木厂镇共青村、桥梁村群众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关注,您的提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你所建议:

一、申请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在大木厂镇共青村修建一处出水口经与大木厂镇分管饮水安全的负责同志薛习林沟通了解,房县大木厂镇全镇人口3.5万人,集镇现有集中供水水厂2座,其中旧水厂设计供水能力500/d,目前已停止供水;新水厂由房县光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运营,设计供水能力2000/d,现状供水人口1.2万人,供水水源为河流水,该水厂目前水质、水量、供水保证率能够满足大木厂集镇及周边群众用水需求。

二、在大木厂镇共青村新修一个蓄水池。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的规模和任务已经省发改委、十堰市政府批准,在项目可研、初设的批复中明确;工程以十堰市中心城区供水为主,通过退还被城市挤占的生态用水,改善受水区的用水条件和水生态环境,为改善百二河城区段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引水线路总厂73.15km,供水设计流量6.67/s,项目总投资25.2亿元。如在大木厂镇预留取水口,按照该镇远期供水人口2万人测算,将增加水资源配置工程供水流量0.022/s,增加年供水量72万,增加水资源配置工程投资近2000万元。

三、市城市水源公司对该方案的几点建议。一是建议房县择优选定有合作意向的专业化供水公司与十堰市城区水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接,研究细化预留取水口工程方案;二是因公司贷款还贷开展工程建设,建议房县承担因增加取水量导致水资源配置工程增加的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三是建议大木厂镇供水运营单位承诺1元/价格承担原水水费。四是目前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刚开工不久,通过向省市报批变更,还具有一定可塑性,建议加快推进。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房县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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