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守坤、樊术成、董显涛、李如生、刘庆斌、吴仕奎、李大海、张相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及养老金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及养老金标准的建议对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增强村干部工作积极性,解决村干部队伍中优秀年轻人才匮乏的现状具有积极意义,我部将充分吸收建议,深入调研、科学谋划,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政策,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一、主要做法
县委组织部迅速与县财政局对接,对全县村(社区)干部工资进行核对,制定村级保障资金提高方案,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2021年2月18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2月19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增加预算经费保障村级运转;5月13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增加村级保障金的通知》(房财发〔2021)11号)文件,明确了增加村级保障资金的有关事项。6月底,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其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村干部待遇保障情况
1.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主职由原人年3.5万元增加到4万元。职数内村副职干部,按照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的70%核定,即由原人年2.6万元增加到2.8万元。
2.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职数内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现任村干部,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3.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累计任职1.0年(含)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主职干部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副职干部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生活补贝占。
三、资金拨付情况
1.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经县财政局核算,全年村干部报酬3411.6万元,截至6月底,已划拨资金1705.80万元。
2.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2020年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
补贴资金按照先缴后补方式,需补贴资金597300元,目前,正在划拨。2021年职数内村(社区)“两委”干部养老保险已组织购买,补贴资金预计年底划拨至各乡镇。
3.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经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离任村主职干部1148人,每年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已划拨补贴资金229.6万元。
四、下一步打算
房县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鄂财农村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提高村干部待遇保障,为全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