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希明、王华生、曹群、赵国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村(社区)“两委”干部纳入年度健康体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将村(社区)“两委”干部纳入年度健康体检的建议对提高村干部保障待遇,增强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健康体检具有积极意义,我部将充分吸收建议,深入调研、科学谋划,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政策,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一、主要做法
县委组织部为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2019年起草《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19年9月12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房办发〔2019〕21号),文件第八条真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中明确“每年至少组织县直、乡村干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1次健康体检”。
二、取得成效
目前,各乡镇正在积极组织村干部开展健康体检。
三、下一步打算
房县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房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健康体检机制,每年组织村(社区)干部进行 1次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