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建立、丁华、谢道权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县城小区危旧改造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一直以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我县城市更新改造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小区改造的质量,影响着小区后期管理的效果,你在《提案》中关注的均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认真采纳,以全面提升全县住房保障关注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几年,我县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民生工程着力打造,为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提升人居环境付出了诸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项目推进中也存在不足,存在群众参与度不够、设计标准不统一、改造成效不明显、施工监管不严格、政策宣传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虚心接受批评,对反映的问题照单全收。对《提案》中指出的三方面表现现答复如下:
1、关于改造对象的确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一系列政策精神,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不改危房、不改私房、不改室内、不超年限”。对纳入改造范围的小区标准为:2000年以前(2022年项目年限放宽为2005年)建成的小区,主要为单位自管小区、开发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后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且鉴定结果必须为安全住房,D级房屋一律不予改造。在几年来实施的项目中,大部分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房屋,也有部分鉴定结果为安全住房,且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进行了改造。
2、关于改造内容的确定。县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根据小区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可研方案等方面情况,组织对拟改造校区审查,坚持“一小区一设计、一小区一可研、一小区一施工图、一小区一审批”的原则推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包括水电路气讯、雨污分流、消防、环卫设施的基本类配套建设;还包括建筑物本体的屋面防水、楼梯修缮、楼道照明、立面整治、单元门禁、小区电梯、停车场、路灯、文体设施、绿化美化等公共设施建设,以及物业基本用房、安防体系建设,每个小区均按照设计内容开展施工。
3、关于电梯加装的确定。自2020年起,中央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房县县委、县政府在研究此项工作时,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当年改造标准以“提升类”为主,为了提升群众获得感,要求适当增加适老化设施,对符合电梯设计加装条件的均加装电梯。在电梯安装后,有很大一部分未能投入使用,主要原因为电梯使用人无法明确,要么单位不接收,要么小区无物业,极大降低了设备使用率,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对此,指挥部已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和提醒函,尽快推动电梯投入使用,方便群众出行。
下一步我们按照《提案》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建议,把老旧小区改造这一民生工程建设好。
一是汇聚民声民意,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前全面发动小区居民参与,通过召开群众会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改造意愿,听取改造意见,真正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管,用小区改造的加速度赢得群众的满意度;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学习和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顺应群众需求,“改不改”“怎么改”必须经过2/3以上居民同意;在老旧小区改造后,按照共同缔造共管共治红色物业小区的标准,坚持党建引领,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完美“闭环”,成立业主自治机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小区改造后新增设施设备的管理运行难题。通过小区居民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全过程参与,最大限度顺应民声民意,避免群众不知情、不满意、不参与的现象产生。
二是引导群众共管,提升施工监管成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内容多,质量标准弹性大,在拆除违法建筑,改造楼栋本体,新增车位车库,开展雨污分流,实施水改气改,改造安防弱电,打通消防通道等方面均不涉及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把关难,为了高质量建设老旧小区,我们将严格管理,继续健全指挥部管片人员、业委会代表、产权单位负责人三方联动的监管模式,共同参与对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施工工期的监管,加大施工班组施工不规范行为处罚力度力度,及时修正错误,坚决避免出现民生工程变成扰民工程的现象出现;同时,积极听取群众意见,把会做群众工作的老党员、老同志充实到过程监管中,收集不同小区改造个性化需求,引导和激发群众监督热情,转变目前“站着看、不愿管”的现象,实现“自觉干、主动管”的思想转换,确保施工工期按合同兑现,改造内容按设计执行,施工质量按标准统一,把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你对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恳请一如既往的予以指导和帮助!
联系电话:322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