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群、吴晓娅等2位县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户自建房(拆旧新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你们提出的石堰河片区(孙家湾村、石堰河村、解家湾村、长龙堰村)48户农户自建房位于在编《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22〕28号)文件中“市县城区一般不批准新建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要求,石堰河片区48户农户不符合原址拆旧建新。对于确需转址集中安置的,建议由白鹤镇人民政府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及转址安置事项。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以帮助我们不断地改进工作。
专此函复。
(此件主动公开)
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