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整治朝阳路确保道路畅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朝阳路三官台至实验中学路段停车秩序混乱,周边商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严重影响该路段通行,我局交警大队会同县城管执法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整治,但因该路段无标识标线,且不是严管路段,导致整治效果不明显。今年8月,我局交警大队协调县交投公司,组织施工队对该路段新施划了标线,目前正在设置禁停标牌(根据实验中学放学时间安排,每天7时至19时30分禁止车辆停放),并通过县融媒体进行严管路段禁停公示。待公示结束后,安排专门警力在禁停时段常态化开展巡逻,对乱停乱放车辆依法处罚,形成严管态势,确保该路段道路畅通。
最后,对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请您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提宝贵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诚恳改正,努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恳请您继续发挥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社会影响力,呼吁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关心关爱和支持公安工作,与我们携手努力,为打造平安十堰、和谐十堰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件主动公开)
房县公安局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