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代新成、代全华、陈涛、吕亮、谢涛委员:
你们提出的《注重培养本土企业和小微企业》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对小微企业政策支持。今年年初我局牵头对《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支持小微企业政策。如:“新增固定资产奖励,对中小微企业新建厂房在3000平方米以上、老企业扩建厂房在1000平方米以上,竣工验收后按(混凝土多层300元/㎡、钢结构2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限200万元”。同时在土地、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小微企业享受规模以上企业同等政策。
二是切实解决本土企业和小微企业困难问题。2月下旬组织三个班子对全县规模企业小微企业进行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共收集44家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县政府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地、一企一策专题会进行解决。目前已对天森食品、古月香粮油科技、蓝森工艺、金正销轴、神武山珍等本土企业给予科技三费、贷款贴息支持;45小微企业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1.2亿元,担保费只按1%收取;瑞丰食品、晶达玻璃等5家本土小微企业厂房、用地问题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外商本土、规上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最后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地对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房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