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
答复
严伟、刘志诚、李尚兴三位代表:
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窑淮镇增设供电服务机构》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供电所的设置,必须满足机构设置相关要求(乡镇客户数量、用电量、线路长度、设备数量、供电区域等)达到机构设置的标准方可设立,国网房县供电公司对窑淮镇供电所机构设置进行了调研和评审,评审情况及时上报了上级主管部门。
为满足窑淮镇人民用电需求,保证人民用电放心和用电安全,房县供电公司在窑淮镇设立了供电服务部一个,服务部人员7名,服务部属化龙供电所管理,服务部主要服务窑淮镇人民用电和线路设备运维工作。
国网房县供电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