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上半年行政执法结果
信息公示表
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2021年6月30日之前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处罚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719-3224363
通讯地址:房县文化和旅游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1 | 房县致青春网咖 | 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
2 | 房县博彩文化用品批发部 |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出版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活动依法予以取缔,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出版物;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3 | 房县黑蔓精酿小酒馆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 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依法予以取缔 |
4 | 房县缤纷空间游乐园 | 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5 | 房县鹿卡奇家庭娱乐中心 | 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6 | 房县宜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旅酒馆)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 | 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