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第一季度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表

索引号
01145506X/2022-1822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15:01:05
发布机构
房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2022年3月31日之前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处罚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719-3224363

通讯地址:房县文化和旅游局

序号

企业名称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房县未来网吧

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

襄阳亿嘉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旅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的规定。

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10天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