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查获以下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房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地址:房县房陵东大道31号,联系人:杭忠旭,联系电话3223175)。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序号 | 当事人 | 查案时间 | 查案地点 |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 烟草专卖品品种、规格及数量 | 备注 |
1 | 无主 | 2023年4月9日 | 房县白鹤镇孙家湾村(晨曦电商十堰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 0057946 | 84mm黄鹤楼(软红)20条、84mm利群(新版)4条 | |
2 | 无主 | 2023年4月17日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军店镇物流快递电商服务中心 | 0057966 | 84mm黄鹤楼(硬红)10条 | |
3 | 无主 | 2023年4月17日 | 房县回龙乡黑獐村电子商务站 | 0057979 | 84mm黄鹤楼(软蓝)2条、84mm黄鹤楼(软红)9条、84mm黄鹤楼(硬红)5条 | |
4 | 无主 | 2023年4月18日 | 房县石堰河村电商服务点 | 0057951 | 84mm黄鹤楼(软蓝)20条 |
特此公告。
房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