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至8月县政府门户网站 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145506X/2020-0914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08:31:18
发布机构
房县政府网
文号
政务督查通报【2020】6号


关于2020年6至8月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有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6至8月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6至8月,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发布各类有效政府信息3854条。信息公开量位居前10位的单位分别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78条)、卫健局(162条)、民政局(162条)、行政审批局(152条)、军店镇(133条)、公安局(103条)、财政局(97条)、人社局(80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7条)、农业农村局(74条);信息公开量在10条以下的8个单位分别是:融媒体中心(0条)、文旅局(0条)、水利和湖泊局(3条)、司法局(3条)、审计局(3条)、统计局(5条)、城管执法局(5条)、姚坪乡(9条)。(详见附件1)

(二)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从网站信息更新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更新时限进行栏目维护的单位分别是:沙河乡、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医保局;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质量较高的单位分别是:野人谷镇、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卫健局;网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较差的单位分别是:姚坪乡、五台乡、发改局、住建局。(详见附件2)

(三)网上问政回复情况。6至8月,政府网站网上问政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764件,办结764件,办结率100%。其中疫情防控类271件,精准扶贫类82件,监督执法类78件,社保医保类102件,其他231件。回复及时、质量较高的单位分别是:城关镇、土城镇、大木厂镇、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城管执法局、人社局、卫健局、交通局;回复不主动、不及时的单位分别是:住建局、红塔镇,存在多次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回复,经多次催办仍不回复的现象。(详见附件3)

(四)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共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38个,其中已关停4个。6至8月共开展了三次检查,3次检查均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分别是:化龙堰镇、门古寺镇、财政局、卫健局、司法局、团县委;2次检查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分别是:大木厂镇、化龙堰镇、尹吉甫镇、土城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局;超过两年以上未更新,经多次督促仍未进行更新或关停的僵尸新媒体责任单位分别是:司法局、卫健局。(详见附件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政府网站上,融媒体中心、文化和旅游局今年以来信息公开量为零。五台乡、中坝乡、发改局、住建局等单位负责的网页,均要多次督催才能整改到位。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情况尤为突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中通报了大木微新闻”“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两个微信公众号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中通报了大木厂镇人大”“大木微新闻”“化龙堰镇微扶贫”“健康房县”“房县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局”“房县法院”“房县卫计”“尹吉甫镇微扶贫”“青春房县9个政务新媒体因更新不及时或存在错链被判定为不合格新媒体。8月7日,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推进会,就政务新媒体运维规范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但8月底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时,仍有11个单位未按时更新。

(二)公文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公文制发过程不规范。多数单位未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房政办函〔2020〕30号)要求,在起草和制作公文过程中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并及时公开。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信息未经保密审查程序即对外发布;信息编发操作不规范,文档格式不统一、图片大小不一致、内容断篇等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公开的文件、信息中屡次出现错字、掉字、表述不规范、用语不准确等问题。

(三)网上问政办理质量有待提升。大多数单位能够积极配合,认真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但也有部分单位对群众投诉件办理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回复逾期,少数单位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回复,导致回复超期,群众不满意。二是调查问题不够深入,解决问题不彻底,导致一些投诉件虽然在网上回复了,但问题未能真正得到解决,出现反复投诉现象。风雅城市广场、鸿江学府等多个小区因不动产证办理、物业管理、停车位等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导致群众意见大,上述问题被反复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坚持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依托政府网站平台,按照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国家秘密等依法依规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突出重点。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推进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基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精准扶贫、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环境污染治理、文化体育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狠抓网站更新和政务新媒体整改。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结合起来,针对被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压实管理责任,严把时间节点,及时按要求整改,确保栏目日常更新和维护到位。房县司法572”“房县卫计两个僵尸新媒体要尽快关停。二是要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强化科(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的三级审核制度,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文字、信息内容错误,严禁发布领导人姓名、机构名称、法律法规名称、重大方针政策等存在错误的信息。

(三)及时有效办好网上问政回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及时领办、限时办结、认真回复,做到不推诿、不回避、不敷衍,直面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群众所提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得到解决。对于短时间内无法办理的,要与来件人取得联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在承诺的期限内及时处理并反馈办理情况;对于群众重复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跟进,了解最新进展情况,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针对本次通报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于9月2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工作措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传真):3250885。

附件:1.县政府门户网站6至8月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doc

     2.县政府门户网站6至8月网页更新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3.县政府门户网站6至8月网上问政回复情况统计表.doc

     4.6至8月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