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09:00:00
来源
十堰政府网
编辑
房县


关于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有效应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出入公共场所须佩戴口罩。冬季气候寒冷、病毒活性增强、人体免疫力下降,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髙发季节。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个别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科学佩戴口罩是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有效措施。为了您的身体健康,为了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为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请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