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4月12日 09:45:44
来源
房县政府网
编辑
房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房县烟草专卖局4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听证会代表由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社会消费者代表、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

1.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由房县烟草专卖局依据自愿报名顺序选定辖区卷零售持证户代表5人。

2.社会消费者代表:由房县烟草专卖局依据自愿报名顺序选定辖区关心和支持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社会消费者代表3-5人。

3.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由房县烟草专卖局邀请。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由房县烟草专卖局特邀。

5.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由房县烟草专卖局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推荐。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范围

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报名范围:凡辖区持有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

社会消费者代表报名范围:凡在辖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

2.报名时间

2021年4月9日至4月1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方式和要求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房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十堰市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31号房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如申请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应当在报名时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陈述意见的基本观点并说明理由。

联系人:罗明;联系电话:0719-3223175。

特此公告。

房县烟草专卖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