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体检及考核公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7月16日 17:31:27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房县-人社局

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及综合成绩已公示,根据《2021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要求,对进入考核人员同时进行体检,现将体检、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共计28人)

二、考核

(一)考核时间:2021年7月21日——7月23日

(二)考核方式: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办(301室)办理,联系电话:0719--3109286。

(三)考生需提供资料: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学籍档案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政审考核表》(见附件2)。咨询电话:0719--3109286。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7月21日(周三)早上7:30准时到房县教育局院内集合,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过程中,请考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费2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附件1:《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政审考核表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2021716

附件: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高中政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