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戢太建)

撰写时间
2023年03月21日 17:04:49
来源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房县-自规局


戢太建因保管不善, 将房国用(2013)字第17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戢太建

202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