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张明付)

撰写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5:25:11
来源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房县-自规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张明付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周基平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遗产予以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9―3567688

序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周基平

张明付

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

房政林政字2011第057221号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大木镇五谷庙村

101.3956亩

林地

协议由张明付继承。

2

周基平

高明凤、张明贵、张奎生

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

房政林政字2011第057221号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大木镇五谷庙村

101.3956亩

林地

协议高明凤、张明贵、张奎生放弃。

公示单位: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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