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

撰写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10:06:33
来源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房县-人社局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文件精神:2023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前缴费状态正常,同时未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破产清算、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按照规模进行补贴。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3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共有500家单位符合政策,涉及金额 239.07万元。现将基本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29日至8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32337070719-3222859


附件:2024年房县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7月29日

附件:房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