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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郑大华、李静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房县不动产权第0002883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大华、李静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