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房房期抵贷字第(2013)00123号抵押证明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