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撰写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11:03:29
来源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房县-自规局

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房房期抵贷字第(2013)00123号抵押证明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2025年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