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张长菊)

撰写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15:35:53
来源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房县-自规局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內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房县城关镇诗经广场A座一楼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9―356768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长菊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小西关社区房陵西大道177号里3号2栋

宗地面积 132.5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8.16平方米。

住宅

房集用(2002)字第01364号

公告单位: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