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陈立新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陈普香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遗产予以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9―3567688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普香 | 陈立新、陈立银、陈立彬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NO.001081
NO.0000348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小西关社区南宁路21号祥和小区安置房82栋 | 宗地面积 121.3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5.94平方米。 | 住宅 | 协议由陈立新、陈立银、陈立彬继承。 |
2 | 陈普香 | 陈立强、陈立荣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NO.001081
NO.0000348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小西关社区南宁路21号祥和小区安置房82栋 | 宗地面积 121.3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5.94平方米。 | 住宅 |
由陈立强、陈立荣放弃继承,。 |
公示单位: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