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十堰市外出务工人员和广大市民核酸检测的需求,确保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现将十堰市有资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检测医院
方便服务群众,截至1月22日,我市现有28家机构取得湖北省核酸检测资质,名单如下:
1、市太和医院 0719-8801880
2、市人民医院 0719-8637000
3、市中医医院 0719-8781061
4、市妇幼保健院 0719-8663279
5、茅箭区人民医院 0719-8788310
6、市疾控中心 0719-8768793
7、茅箭区疾控中心 0719-8798107
8、国药东风总医院 0719-8223394
9、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719-8615100
10、市太和医院西苑院区 0719-8581712
11、丹江口市第一医院 0719-5223299
12、丹江口市疾控中心 0719-5226338
13、国药汉江医院 0719-5375059
14、郧阳区人民医院 0719-7233725
15、郧阳区疾控中心 0719-7233608
16、市太和医院武当山院区 0719-5665554
17、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0719-8461412
18、郧西县人民医院 0719-6236747
19、郧西县疾控中心 0719-6222978
20、竹山县人民医院 0719-4225466
21、竹山县妇幼保健院 0719-4225249
22、竹山县中医医院 0719-4106639
23、竹山县疾控中心 0719-4230853
24、竹溪县人民医院 0719-2726866
25、竹溪县妇幼保健院 0719-2726415
26、竹溪县中医医院 0719-2091811
27、房县人民医院 0719-3224449
28、房县疾控中心 0719-3224184
二、检测对象
在院治疗病人、隔离点医学观察人员(含境外返堰人员)以及部分特殊群体纳入“应检尽检”范畴。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等有检测意愿的纳入“愿检尽检”范畴。
三、检测项目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四、收费标准
根据十医保发〔2020〕16号《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260元/次。
五、检测安排
团体或个人根据需求可自行前往相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温馨提示:前往医院检测之前请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