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关于解除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索引号
01145506X/2022-3952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6日 10:15:01
发布机构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文号

8月13日我市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8月16日零时解除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临时性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和局部疫情发生情况,张湾区车城路街道、红卫街道、汉江路街道、花果街道、工业新区,茅箭区二堰街道和五堰街道,郧阳区城关镇和茶店镇继续实施现行临时性管控措施至8月18日24时。

三、对非临时性管控区域的重点风险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核酸检测查验管理。市民出行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无证明人员健康码将弹窗提醒。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入小区、商超、酒店等公共区域,不得参与公众聚集活动。

五、严格来堰返堰人员管理。中高风险区来堰返堰人员严格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对不报、瞒报,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公共场所、餐饮场所逐步有序开放,线下会议和教育培训、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不举行。严格落实“场所码”全覆盖要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须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

七、主城区城市公交车、市县公交优化发车频次,严格按照50%限乘,乘客须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同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八、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监测,开展环境消杀。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少出行、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九、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对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和单位,通过随手拍等形式,在 i武当、市长热线等平台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疫情尚未结束,防疫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遵守防疫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谣言和违法信息。让我们共同努力,尽早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