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房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0-09844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09:38:30
发布机构
房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房发改审批〔2020〕158号

 

房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复《房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房水函〔2020〕43号)与《房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 》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项目编码:2020-420325-76-01-03912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达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要求,符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设计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房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涉及全县20个乡镇98个行政村,可解决0.48万户1.69万人供水保障问题。计划兴建工程点98处,其中改扩建工程69处;管网延伸供水工程13处;分散供水工程16处;设计总投资1618万元。

三、工程建设标准:

(一)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的要求。其中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水厂强制性达此标准,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按该标准的放宽值执行。

(二)用水方便程度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到户。

(三)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一般不低于95%, 小型供水工程或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设计总投资1618万元,地方配套1618万元。

五、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其他要求:

(一)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要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加强对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和对供水水质的监管,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切实保障供水安全,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