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新水泥(房县) 有限公司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1-2546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17:51:44
发布机构
房县行政审批局
文号
房行审批〔2021〕23号

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新水泥(房县)

有限公司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房行审批〔202123

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719日报送的《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我局已收悉针对你单位申请的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经审查研究,认定此申请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作的通知》、《湖北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许可,现就申请事项作如下批复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56676529983

法定代表人:杜平

住所:房县化龙堰镇高川村

二、项目概况

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位于房县化龙堰镇高川村该公司设置有一条2500吨/天的新型干法预分解窑生产线,同时配套设有低温余热发电系统(4.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三、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水泥生产循环给水系统”与“余热发电循环给水系统”补给用水的取水方案取水水源位于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厂区内(房县化龙堰镇高川村黑东沟右岸)。

(二)取水口地理坐标(北纬32°226″,东经110°3340″),年取水量为15.34万方(日最大取水量495),用水保证率为90%,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

(三)黑东沟水功能区现状水质为Ⅲ类,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四)厂区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最终用于厂区内绿化植物浇灌,不对下游河段水生态产生直接影响。

(五)厂区已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8714-2012)与《水资源水量监测技术导则》(SL 365-2015),的技术要求安装了水平螺翼式水表,计量和监测设施在使用中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本次新办理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720日至2026719日,合计五年。你司应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我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在本次发放的取水许可批复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你单位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若取水权人名称或机构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二)本项目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量调度管理,你单位应进一步做好计划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管理,完善取水档案资料,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本许可批复文件一式三份,房县行政审批局、房县水利和湖泊局、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房县行政审批局

20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