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索引号
01145506X/2022-3961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17:00:00
发布机构
房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房安办〔2022〕29号

2022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216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拔根”行动为主线,以春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改、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活动为抓手,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管控,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我县根据重点防火及防汛期的季节特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等重要节假日,结合“十查十看”春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回头看”、百日攻坚“四大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下察解暖”实践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全力推进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统筹抓好春季复工复产复学、省党代会和“三项考试”期间安全防范、安全生产技术复核和设计复核、防溺水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截止6月底,全县共出动检查人数224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94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66处,已整改813处,其中一般隐患950处,已整改809处,整改率85%。提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点隐患16处,已整改7处。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2处,县安委会挂牌督办重点隐患47处,已整改21处。两个季度分别向21个专委会第一主任发放提醒函36份,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发放督办(提醒)函60份。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

1—6月份,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商贸、建设施工、机械建材等)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水上运输、农业机械

1—6月份,全县水上运输、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道路交通

1—6月份,共接交通事故报警3024起,其中死亡事故46人,伤人事故776起,财产损失事故2244起;其中死亡事故4起与2021年同期9起相比下降56%,伤人事故776起与2021年同期850起相比下降8%

(四)社会消防

1—6月份,全县共接警出警154次,出动消防车辆317辆(次),出动警力1781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5人,疏散人员169人,抢救财产价值38.06万元。其中火灾80起,直接财产损失16万元,未发生伤人、亡人火灾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道路交通风险与日俱增。我县摩托车、电动车、低速农用车等车辆逐年呈上升态势,部分车主安全意识淡薄,未接受交通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及驾驶技能的操作培训,更没经过严格的考试,驾驶技能半生半熟,导致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及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常有发生。上半年,发生的3023起交通事故中,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就有1018起,其中伤人205起。

二是房屋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我县既有CD级危房和疑似危房存量大,面临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较多。上半年,共计排查掌握既有CD级危房270栋(户)、疑似危房1699栋(户)。目前,已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有115栋(户),但是部分危房仍然存在有人居住或用于生产经营的问题,涉及公路段居民楼、东关老林业局、供销社采购组、建总单元楼、房管局办公楼、老文化局家属楼等极度危险房屋及棚改征收未拆除的2万平方危房。

三是暑期防溺水风险无处不在。当下,天气炎热,气温不断攀升,加之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安全要高度重视。教育部门全面加强了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乡、村普遍认识还不够,属地责任不明确,统筹发挥各镇(乡)直部门和村、社区作用不明显,没有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造成重点水域日常监管不够,危险水域防范措施和设施缺乏。

四是重点隐患整改情况进度缓慢。1—6月,市县挂牌重点隐患63处,仍有35处未整改。涉及住建、卫健、教育、文旅、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水利和湖泊、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因为历史遗留“顽疾”、危旧房改造需投入大量资金等客观原因,安全隐患迟迟未能整改。

五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较大。三里坪水库沿线涉及青峰台口、野人谷驼鱼河等水域“三无”船只较多,存在船上无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施和渡口周边无安全警示标志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多举措抓好交通领域安全。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从严整治超员超载、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由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三是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大对变型拖拉机的治理和打击力度,确保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

(二)多层次加快危房和疑似危房整改进度。一是由住建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尚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依法发布危房公告、一律依法限期搬离、一律依法阻隔封贴、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律实施依法拆除,不得居住、出租或用于经营,根据鉴定结论做出加固或拆除决定。对于鉴定为C级危房的,及时进行加固维修。二是对已排查出的疑似危房要落实主体进行鉴定检测,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多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一是由教育局牵头,强化对学生和家长的再教育。二是由各乡镇负责,督促村居(社区)干部强化对群众(尤其是独自在家带孩子的老人)关于学生防溺水安全的再宣传,在各辖区的河流、水库和堰塘等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防护栏,并合力开展包区域、包河道、包堰塘水库等水域巡查。三是由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公益宣传。

(四)多方位抓好重点隐患整改。各乡镇、各专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对交办的重点隐患按照隐患整改期限、资金、措施、预案、责任人“五落实”要求,抓好隐患整治。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全力加快整改进度,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20227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