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1-0747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10:41:57
发布机构
房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房安办〔2021〕5号

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春节假期结束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开工,恢复经济增长的势头旺盛,安全生产压力不断增大。为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实施“五个专项行动”,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月26日,仙桃市仙隆化工公司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死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并要求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2月27日,吉林化纤公司相关岗位工人在准备恢复生产过程中,吸入有毒气体,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3月1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紧急视频会,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地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党政属地、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综合监管、企业主体、员工岗位“六位一体”的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本乡镇、本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对策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和要求真正落实到一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和全县政法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会要求,深入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督查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危化品。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覆盖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和死角。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岗位员工责任,全面推行岗位员工“四知卡”。要持续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复核,凡是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必须按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凡是首次使用工艺,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知道设计单位是如何处理工艺流程中的风险,并按相关标准要求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管控各类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组织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管控,持续开展打击寄递行业非法寄递夹带危险化学品行为。

(二)矿山。严格落实《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和《房县春节、两会期间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房安办〔2021〕2号)精神,全力做好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条件逐矿验收,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复工复产。 

(三)烟花爆竹。一要对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进行不间断检查,重点放在是否超量储存、是否超范围经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方面。二要继续巩固前阶段多部门联动、明查暗访、“打非治违”等高压态势不放松,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批发、零售企业及社会民众积极提供非法违法存储、经营的线索,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四)道路和水上交通。一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安全告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健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资质信息交换机制,排查“黑客车”,特别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监管力度,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三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四要紧盯在建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危险路段、“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五要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涉水乡镇和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严禁船舶(汽渡)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水文条件下行驶。

(五)社会消防、森林防灭火和人员集聚场所。要以防火灾(含森林火灾)、防踩踏为重点,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光伏电站、林边、地边、坟边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消除。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备案制度,督促活动承办者、管理者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制定预案,开展严格的活动前安全检查、活动过程中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六)建筑施工和公用事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防止因赶工期、赶进度,造成基础不牢、结构强度不足引发事故;开展防坠落、防坍塌、防建筑施工火灾检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城 镇供水、供气、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安全管理,对生产设施、设备开展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 

(七)工贸领域和有限空间作业。近年来,全国工贸领域节后复工复产阶段较大事故主要集中在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和火灾等,复工后要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专人监护,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使用危化品引发的各类事故。

三、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坚决禁止谎报、瞒报、迟报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强化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 

四、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追责问责 

3月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期间,省安委会将组织7个暗访组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市县安委会及有关专委会也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请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系列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针对节后复工复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辨识防控重大风险、员工教育培训等开展自查自纠。凡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整治不彻底等受到上级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县安委会将严肃追究责任。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厉惩处并提请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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