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办关于切实汲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982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18:20:00
发布机构
房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县安委办关于切实汲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燃气

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9281240分,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一餐厅发生严重爆炸燃烧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事故为瓶装液化石油气罐泄露引发爆炸燃烧所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长春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和928日全县城镇燃气专委会精神,举一反三,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燃气特别是餐饮领域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以及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燃气使用场所,特别是人员聚集的餐饮单位,立即开展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潜在安全隐患风险,坚决防范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我县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

二、立即行动,迅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前一阶段,全县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控燃气安全风险。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迅速组织对餐饮场所用气环境、燃气具、连接软管、减压阀、气瓶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餐饮燃气单位档案台账。要把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的饭店、学校、医院、福利院等作为重点,针对使用不合格灶具(钢瓶)、软管脱漏、违规使用铁栅栏和牌匾封堵门窗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全面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真正做到全覆盖排查到位、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住建部门要做好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燃气经营秩序,同时做好市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燃气管线、设施周边施工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织实施燃气工程建设安全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城镇燃气设施中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和其充装行为监督管理,规范燃气具生产销售,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技术规范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及时强制报废;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协同配合,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场所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及时更换老旧灶具、燃气管线等,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钢瓶运输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和违反规定运输瓶装气体的单位和车辆;消防部门要全面加强餐饮单位的消防检查和指导,公安部门要加强基层十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教育、科经、民政、文旅、卫健等部门要做好各自行业管理内学校、福利院、景区、医院等单位使用燃气场所,主要是食堂安全用气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燃气用户做好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整改,配足配齐消防应急器材。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燃气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防范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突出重点,全域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注重提升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媒体、显示屏、横幅、微信群、“下察解暖”实践活动入户走访等各种方式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燃气使用常识,消除群众知识盲区。各乡镇及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督促餐饮企业开展专题学习,加强燃气安全使用防范;相关乡镇和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液化气充装企业要主动向液化气使用者普及安全使用知识;各乡镇、村(社区)要组织逐户走访,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居民用户宣传普及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有力提升安全生产意识,铸牢家庭、社会安全生产防线。

请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于1013日前,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至县安委办。联系人:徐源,联系电话:323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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