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房县大城小厨中餐厅涉嫌在提供餐饮服务的过程中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案
1.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凯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房县区域内餐饮具进行抽检,抽样人员对房县大城小厨中餐厅经营场所消毒箱、包厢、大厅内已清洗消毒完毕待提供给顾客就餐使用的餐具(碗、筷子)进行抽检,抽样单编号为XC20420325489330700、XC20420325489330701,经检验,所检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房县大城小厨中餐厅在提供餐饮服务的过程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房县大城小厨中餐厅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房县大城小厨中餐厅高度重视该事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在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帮助下,现初步判断为当事人疏忽监管,员工清洗不到位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如下:严格要求员工履行职责,将使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加大监管力度。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