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车主信息变更备案

索引号
01145506X/2021-12676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30日 08:40:00
发布机构
房县公安局
文号
湖北省公安厅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机动车登记规定》

二、申请条件

审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 .《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请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三、申报材料: 1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 (必须)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